教養的「基本原則」是什麼?--摘自《善用獎懲的教養新配方》


書名:善用獎懲的教養新配方
作者: 楊順興  
出版社:新手父母


80%父母都在問:為何我家孩子叫不動、講不聽、罵不怕?
心理治療師傳授:孩子老是講不聽,就用『獎』的試試看!

帶孩子,就像帶兵。父母是長官,長官要有堅持、有原則,
不能過度順從士兵想法。完全民主的教養模式,絕不是王道!




>>「懲罰」及時且直接矯正孩子的偏差行為
過度依賴講理,只會讓孩子面臨更多危險,
所以,在家裡,「有限體罰」是必要之惡。


>>「獎勵」讓孩子知道自己被肯定、有價值
即使孩子表現真的很差、問題行為一大堆,
父母還得盡可能量挑出孩子的優點來獎勵。

 
「要求」品行,「激勵」學習
 
如果要濃縮成一句話,講出父母在教養上最該掌握的原則,我的建議就是──「要求品行,激勵學習」。「要求」意味著父母要孩子無條件做到,要是做不到,就加以懲罰。而「激勵」則是父母不要求孩子,但孩子做到了,就要給予優渥的獎勵。
 
為什麼要針對「品行」跟「學習」,設立不同的標準呢?聽了我的分析,就會知道這樣子區分,是很有道理的。
 
「品行」上的要求,攸關孩子人格發展。一個品格不好的孩子,即使非常的聰明,以後也難以適應社會。因此,在品行上,父母可以要求孩子「必須做到」。
 
為什麼關於品行的要求,孩子做不到就要懲罰?
 
理由是,在品行上若採用「獎勵」方式,很容易帶來一個規則上的漏洞。例如,你獎勵孩子要誠實,不能說謊。這沒問題。
 
但是,如果他有一天發脾氣、破壞家中物品,是不是要訂立個規則──「如果不破壞物品,就可以得到獎勵」?如果他會任意拿錢,是不是要訂立個規則──「如果不任意拿錢,就可以得到獎勵」?
 
畢竟,可以做的「壞事」太多了,針對每一個「不做壞事」的行為,都要獎勵的話,那就真的獎勵不完了。父母沒有那麼多錢。因此,不能夠在品行方面採用「獎勵模式」來導正。
 
不過,這個原則是有例外的。因為,品行相關要求,也有分輕重。像不偷竊、誠實、尊重他人,這些是很重要的。如果孩子做不到,可以動用懲罰,逼著孩子做到。
 
換成是一些較輕微的品行問題,例如,不願意分享、會插嘴、做事魯莽等,這些事情,孩子如果做不到,似乎沒那麼嚴重。可是,有這類「小問題」的孩子還真的不少。
 
我建議,這時父母的教養可以寬鬆一點。針對輕微的品行問題,不妨採取「獎勵方式」來矯正。
 
例如,當孩子很小氣,不願分享,你就說:如果願意分享,就給加倍獎勵。當孩子能安靜地聽人把話講完,就給獎金10塊。當孩子謹慎耐心地做完一件事情,就給獎金30塊。
 
獎勵「正向行為」(如分享),相對應的「負向行為」(如小氣)就會被壓抑。這類品行小問題,以「獎勵」為原則,是可行的。


不是「品行」,而是與「學習」相關的,動用懲罰就不適當了。
 
父母要知道,孩子「對某些事物的學習不感興趣」這件事,對未來的社會適應,影響沒有那麼大。畢竟,不喜歡學這個,就學別的,行行出狀元。再者,孩子不想學,有時真的是課程不有趣,硬是要逼孩子學習,也真的是太勉強他了。
 
因此,如果孩子不想學,父母先用優渥的獎勵,吸引他學習。一旦祭出優渥獎勵,孩子還是不想學,那就算了。
 
父母千萬要小心的是──用「懲罰」的手段去逼迫孩子學習,常常會加深孩子對課程的厭惡感。
 
「一個媽媽要懲罰孩子,理由只是因為他不做家事。」現代人聽了,大概都會覺得太小題大作了。但是,若回到三、四十年前,這樣的要求似乎蠻合情理的。由此可知,父母的教養觀念,也要隨著時代潮流不斷調整才行啊!

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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